先看结论
在中国内地乘坐国内航班,你能拿到的是:信息、按原因划分的食宿安排、按承运人自身条件办理的退改签,以及你索要时应当及时出具的书面延误或取消证明。你拿不到的,是规章直接规定的固定金额:《航班正常管理规定》要求国内承运人在自己公布的运输总条件中写明是否对航班延误进行补偿,以及补偿的条件、标准和方式。 [1]
决定谁掏钱的分界线也在同一部规章里:始发地的延误或取消如果因为机务维护、航班调配、机组等承运人自身原因,由承运人提供餐食或住宿;如果因为天气、突发事件、空中交通管制、安检或旅客等非承运人原因,承运人只协助安排,费用由旅客自理。 [1] 本文为案头研究,核查日期为2026年9月24日,依据是官方文本,不针对任何具体航班。原文见 中国政府网国务院公报,监管解读见 民航局网站。
1. 什么算延误,以及承运人必须告诉你什么
规章自己下了定义:航班延误指实际到港晚于计划超过15分钟;航班出港延误指实际出港晚于计划超过15分钟;航班取消指因预计延误或已经延误而停止飞行计划。 [1] 一家承运人公布的英文条件把同样的15分钟门槛照抄进自己的文件,这正是第十七条要求的落实方式。 [5]
信息义务写得很具体。承运人掌握航班状态发生变化后,应当在30分钟内通过公共信息平台、官方网站、呼叫中心、短信、电话、广播等方式,及时准确发布延误或取消信息,包括原因和航班动态。 [1] 如果你已经在机上,承运人应当每30分钟通告延误原因和预计延误时间;机上延误超过2小时(含)的,应当提供饮用水和食品,并保证盥洗设备正常使用。 [1] 对所通告信息的真实性有异议的,规章本身写明可以在旅行结束后向民航局确认。
2. 谁承担餐食和住宿
第二十九条按情形分四类,分界线是原因,不是你等了多久。 [1]
承运人自身原因(机务维护、航班调配、机组)导致始发地出港延误或取消:承运人提供餐食或者住宿等服务。
非承运人原因(天气、突发事件、空中交通管制、安检以及旅客)导致始发地出港延误或取消:承运人协助安排餐食和住宿,费用由旅客自理。
国内航班在经停地延误或取消,无论何种原因,承运人都应当向经停旅客提供餐食或者住宿。
国内航班发生备降,无论何种原因,承运人都应当向备降旅客提供餐食或者住宿。
此外,发生延误或取消时,残疾人、老年人、孕妇、无成人陪伴儿童等需特别照料的旅客应当优先获得服务。 [1]
3. 退改签,以及你应当主动索取的证明
航班出港延误或取消时,承运人应当按照运输总条件和客票使用条件,为旅客妥善办理退票或者改签手续;旅客要求出具航班延误或者取消书面证明的,承运人应当及时提供。 [1] 这份书面证明是当天成本最低的证据:把它和登机牌、延误通知以及你自己垫付的收据放在一起保存。
监管方自己的消费指引把操作顺序说得很清楚:办退改签先联系原购票渠道;对不正常航班服务保障不满意的,直接联系航空公司或者出港机场;与航空公司、机场或OTA平台的争议,可以通过12326民航服务质量监督电话反映。 [3]
4. 现金赔偿:规章没有承诺什么
第十七条要求承运人制定并公布运输总条件,明确出港延误及取消后的旅客服务内容,并在购票环节告知;国内承运人的运输总条件中应当包括是否对航班延误进行补偿,若给予补偿,应当明确补偿条件、标准和方式。 [1] 也就是说,数字被交给承运人,而不是由规章写死。承运人公布的内容并不相同:我们检索到的海南航空页面写明了不正常国内航班的定义与改签退票处理,并在另一个章节(超售导致拒载)单独公布现金标准——那是与延误不同的事件。 [5]
很多旅客引用的金额来自欧盟,而它不能移植。欧盟第261/2004号条例适用于从欧盟成员国机场出发的旅客,以及从第三国飞往欧盟机场、由欧盟承运人执行的航班。 [4] 成都飞西安的航班在中国内地起降,完全落在该条例范围之外,因此不能用欧盟的固定金额表给你的索赔标价。
5. 航班还在变化时可以做什么
先要一个留得住的原因:规章要求公布原因,而承运人自己的通知截图就是日后需要的记录。 [1] 再问清楚承运人记录的是哪一类原因,因为第二十九条完全取决于这个答案。 [1] 离开机场前把书面证明要到手。 [1] 然后按公布渠道顺序处理:先找航空公司或出港机场,仍未解决再走12326。 [3] 公开讨论说明了为什么需要这些步骤——有旅客说深圳航空的航班被取消并改到第二天却没有任何说法,也有人说国内行程被反复取消而航司毫无沟通。 这些帖子证明的是问题存在,不是你的权利边界。
本文不能证明的事项
我们没有遭遇延误航班,没有提交索赔,也没有拨打12326测试。本文不给出国内延误的赔偿数字,因为我们读到的规章里没有这个数字;本文不判断你的航班会被记录成哪类原因;本文不说明投诉多久办结,因为我们没有核实监管方的处理时限;本文也不涉及国际联程、代码共享或依他国法律提出的索赔。当承运人页面与规章不一致时,义务以规章为准,承运人自己的承诺以其公布页面为准。本文的 英文版 提供同样内容的英文表述。
来源与时效
独立案头研究,非实地体验;未测试任何服务。编号条目为已取得的资料,未标注日期表示该页面未显示日期。
- [1]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16年第56号)《航班正常管理规定》(2016年5月20日公布,2017年1月1日起施行)
中国政府网 国务院公报(gov.cn)/交通运输部 · 查阅: 2026-09-24
适用地区: 中国内地机场:依中国法律设立承运人的航班,以及港澳台或外国承运人始发或经停我国内地机场的航班;涵盖信息告知义务(第二十六条)、退改签与书面证明(第二十七条)、按原因提供食宿(第二十九条)、机上每30分钟通告(第三十三条)与机上延误超2小时提供饮用水和食品(第三十四条). 国务院公报公布的规章文本,2016年发布、2017年1月1日施行;它规定服务义务,但未规定固定的延误赔偿金额,第十七条把补偿与否交给各承运人运输总条件。它是规章而非个案裁决,不说明某次取消会被归入哪种原因。
- [2] 关于《公共航空运输旅客服务管理规定》的政策解读(发文日期2021-03-15,规定自2021年9月1日起实施)
中国民用航空局(caac.gov.cn) · 查阅: 2026-09-24
适用地区: 中国内地:民航局对2021年旅客服务规章的官方解读,该规章2021年9月1日施行,取代1996年、1997年的国内与国际旅客行李运输规则. 政策解读页面,日期2021年3月15日,属概述而非规章全文;因此正文的条文编号取自来源1《航班正常管理规定》,本页仅用于说明规章身份、施行日期以及其取代1996/1997年旧规则的事实。
- [3] 航空旅行常识(含12326民航服务质量监督电话问答)
中国民用航空局(caac.gov.cn) · 查阅: 2026-09-24
适用地区: 中国内地:监管方公布的处理路径——退改签先联系原购票渠道;对延误或取消的服务保障不满意可直接联系航空公司或出港机场;与航司、机场或OTA平台的争议可通过12326反映. 页面未显示发布日期;URL 路径含 2023-03,但URL日期段不能确立发布日期,时效以2026-09-24查阅为准。它说明渠道与流程,不规定补偿标准。
- [4] 欧盟第261/2004号条例(旅客补偿与协助共同规则)第三条(适用范围)
欧盟/EUR-Lex(《官方公报》L 046,2004年2月17日) · 查阅: 2026-09-24
适用地区: 仅适用范围:欧盟补偿规则适用于从欧盟成员国机场出发的旅客,以及从第三国飞往欧盟机场且承运人为欧盟承运人的旅客。在中国内地起降的国内航班不在其范围内,因此不能把欧盟式固定赔偿金额套用到中国国内延误. 仅用于说明欧盟式固定金额不适用于中国国内航班;本文不分析仅经欧盟中转的行程是否可能部分适用该条例。
- [5] 海南航空关于国内不正常航班的温馨提示(承运人公布的运输条件,英文文本)
海南航空 · 查阅: 2026-09-24
适用地区: 承运人一侧的落实:承运人自身对航班延误、出港延误、取消与机上延误的定义(15分钟与滑行时间门槛),以及宣布不正常航班后适用的改签与退票规则——即《航班正常管理规定》第十七条要求各承运人在运输总条件中公布的内容. 承运人自行公布的页面,未显示日期、无法确认为最新;它展示的是某一家承运人公布什么,而不是所有承运人的统一标准;页面外层为德语站点外壳、正文为英文,属本地化门户。其超售章节另有关于拒载的现金补偿标准,本文不把它当作延误补偿。